各县(市、区)科协: 天长市科协认真学习贯彻《滁州市科协系统宣传信息工作考评办法》精神,结合自身实际,调动人员积极性,加强宣传信息工作。现将《天长市科协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转发给你们,供学习借鉴。 附件1:天长市科协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滁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天长市科协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各部、室: 为进一步加强科协宣传信息工作,充分调动机关人员投稿积极性,及时迅速地报道科协工作动态信息,发挥科协在加快天长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滁州市科协系统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内容,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科协机关全体人员。 二、考核办法 (一)根据上级科协布置工作任务及市科协工作计划,动态报道科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向滁州市科协每周2次信息上报,人均月收集编报信息2条以上。 (二)考核依据为报刊复印件、广电台用稿通知单等资料,要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 (三)此项工作除进行单项奖励外,还将作为个人年末绩效考核中的一项重点指标,在完成各级信息上报任务的基础上给与专项奖励。 三、奖惩办法及标准 (一)报刊、广电台、网站、信息专刊。 1、市级报刊和部门网站、信息专刊采用的文字信息,每条分别奖励10元和5元; 2、滁州市报刊和部门网站、信息专刊采用的文字信息,每条分别奖励30元和15元; 3、省级报刊和省级部门网站、信息专刊采用的文字信息,每条分别奖励50元和25元; 4、国家级报刊和部门网站、信息专刊采用的文字信息,每条分别奖励300元和150元; 5、市级广电台采用的宣传报道奖励40元/条; 6、滁州市广电台采用的宣传报道奖励60元/条; 7、省级广电台采用的宣传报道奖励200元/条; 8、国家级广电台采用的宣传报道奖励400元/条; (二)科普工作调研文章。 1、被滁州市和部门采用的奖励200元/篇; 2、被省级和省级部门采用的奖励400元/篇; 3、被国家级部门采用的奖励800元/篇。 四、工作要求 (一)宣传信息工作由办公室牵头,丁澜同志日常负责滁州市以上综合信息及党务工作信息上报,施炳仁同志日常负责本级网站维护及具体业务信息上报工作。 (二)开展活动需请记者和电台的,由办公室统一同新闻媒体联系。 (三)通讯报道要及时准确,具有新闻价值,以正面宣传报道为主,上报的信息、调研文章和新闻线索及时整理、严格把关、择优报送,对有价值的新闻线索要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争取被采用。 (四)在不同新闻媒体或网站上发表同一内容的新闻报道,以最高标准兑现奖励,不重复计奖,但目标任务数可以累计。 (五)在宣传信息工作中未按要求完成年基本任务的人员,不享有专项奖励,因上报信息失真、失实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办法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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