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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表彰2013年度科协系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通知
作者: | 来源: | 编辑: 发布时间:2013-12-17 11:42:22 阅读:
  

各县(市、区)科协,各部室、咨询中心: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进一步调动我市各级科协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助推滁州经济社会发展,冲刺全省第一方阵、打造美好安徽第一印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经研究决定:对全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县(市、区)科协(含县级以下科协基层组织)。

优秀个人评选范围:滁州市科协机关及二级机构、县(市、区)科协(含县级以下科协基层组织)工作满1年以上的工作人员。

(二)名额分配

全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5个,其中综合奖2个,信息、学会、科普等单项奖各1个。全市科协系统优秀个人10名,其中滁州市科协机关及二级机构2名,县(市、区)科协各1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全市科协系统综合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在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方面成绩显著,工作中有新思路、新举措,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在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促进创新型滁州建设方面成绩突出,模范履行桥梁纽带职责,积极发挥专家作用;

3.在为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广泛开展科普活动,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

4、组织实施“5612工程,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作用,社会影响好;

5、科普经费充足,科普硬件设施基础好,有自主品牌的科普活动;

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自身建设,在科协整体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二)全市科协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开通本地科协网站,严守保密纪律,及时发布工作信息;

2、及时向滁州市科协报送信息,信息采用率较高;

3、踊跃向省科协、中国科协等网站投稿,并有信息被采用;

4、在安徽科技报、滁州日报或当地报纸上报道科协动态;

5、信息结合实际紧、质量高,政策性、原则性、真实性强。

(三)全市科协系统学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围绕党委、政府工作重心和当地经济建设发展大局,组织科技工作者积极开展建言献策;

2、能积极组织科技工作者参加各级举办的学术交流活动;积极组织科技工作者申报安徽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

3、能认真谋划本地区学会建设工作,年初有学会工作计划,年末有学会工作总结,督促学会经常开展各类活动。

4、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形成科协对科技工作者的亲和力、凝聚力,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取得实效,能积极向党委政府反映科技工作者诉求,获得广大科技工作者好评;

5、在加强学会和会员队伍建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四)全市科协系统科普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有一定的经费保障基础,科普专项经费按照要求达到年人均0.2元以上;

2、领导班子凝聚力强,单位内部科普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分工明确;

3、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实际,积极推进当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开展行之有效的科普宣传活动,积极参与承办各级科协组织的各项科普活动;

4、积极开展基层科普示范单位评选表彰活动,指导示范社区、示范基地、示范农技协等单位经常性开展科普教育活动;

5、科普场馆、设施等科普教育资源丰富整合有力,基本实现地方科普工作常态化。

(五)全市科协系统优秀个人评选条件

1.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勤奋敬业,甘于奉献,开拓创新,积极参加或推动科学技术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在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积极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服务滁州奋力崛起中发挥重要作用;

3.扎实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活动,为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服务方面成效显著;

4.在科协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要坚持好中选优。 坚持条件,严格程序,保证质量,接受社会监督。先进集体各县(市、区)科协自由申报,推荐对象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二)要注重面向基层。向乡(科)以下工作人员倾斜,被评选为优秀个人的乡(科)级人员原则上不超过受奖励总人数的30%。单位负责人和所在单位不得同时作为候选对象推荐上报。

(三)要及时上报材料。对推荐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要分别填报滁州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表彰审批表(见附件),撰写先进事迹材料(先进集体1000字左右,优秀个人600字左右,材料可单附)。表彰审批表、先进事迹一式三份,请于1225日前报送市科协办公室。联系人:柏春艳 ,电话:3047198,邮箱:czskx3047198@126.com

附件1:滁州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表彰审批表

附件2:滁州市科协系统优秀个人表彰审批表

 

 

滁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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